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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服刑近一个月,腹部微微隆起,疑似出现“肚腩”。(图源:东网电视截图)
原标题:“占中”头目黄之锋囚衣照曝光:入狱一月长出了肚腩
海外网9月16日电因2014年9月冲击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东翼前地而被判入狱的黄之锋,其壁屋惩教所服刑之囚衣外观照首次曝光,照片中黄之锋腹部微微隆起,疑似出现“肚腩”。黄志锋等人入狱服刑,原本是为了使其悔过,但入狱以来,黄之锋等人连同反对派一直小动作不断,引起港人愤慨。
黄之锋囚衣照曝光:入狱一月长出肚腩
香港高等法院上月17日对该冲击特区政府总部一案作出判决,改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周永康被判监禁7个月、罗冠聪被判监禁8个月。早前已见其剃头外观的黄之锋正于壁屋惩教所服刑,15日港媒爆出黄之锋服刑之囚衣外观照。
据香港东网提供的照片即视频显示,身穿深啡色囚衣的黄之锋缓步在监狱放风。媒体拍到其身形似乎较之前圆润,腹部微微隆起,疑似出现“肚腩”。港媒称,不知黄之锋是否在狱中生活较规律了许多,所以发胖变圆润了。
黄之锋与罗冠聪、周永康因2014年9月冲击政总东翼前地,被法庭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并判履行社会服务令。但因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3人终被改判入狱6至8个月。黄之锋估计最快12月出狱,但因其于2014年违法“占中”期间,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清理旺角弥敦道的占领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案件仍未完结,如判罪成,随时加监。
被港人称为“双学三丑”之一的周永康现时在西贡壁屋监狱服刑。(来源:香港东网)
入狱月领1万港元反对派议员轮流探视
使黄之锋等反对派分子被判入狱,原本是为了使犯法者悔过,但他们除了经常有人“车轮转”地探监解闷、减少狱中工作外,每人每月还可以获得1万港元的“支持金”。港媒则称,这些人坐的是“风流监”。
据香港《东方日报》6日披露,工党议员张超雄发起所谓的“公务探访”,超过20名立法会议员参与,从8月25日到9月5日,12天内至少探监13次。他们的探监日程都经过“系统安排”,从早到晚轮流探访,每次只能见一名囚犯。多名议员都尽量用尽探监时间,导致获探监的囚犯无须像一般囚犯那样按时工作。与此同时,获议员“公务探访”的黄之锋等人可在冷气房内与探访者面谈,不用长期处于酷热高温的监仓内。有惩教署人员透露,针对“公务探访”,惩教署还需要安排额外人手为探访人士进行安检、保管行李,安排人员在房间外看守等,等于变相浪费资源。
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黄之锋等人每月还可领到1万港元的“安家费”。据《东方日报》6日报道,浸会大学学者杜耀明和歌手何韵诗等人组成基金,目标是筹得400万港元,用以向使黄之锋等人在囚分子发放每人每月1万港元“支持金”、入狱后因相关诉讼而导致的开支或法援分担费等,使黄之锋等人的支持物资及探监者的交通费用,也可向基金申领实报实销,可谓提供“一条龙服务”。
三人皆提上诉妄称被收监严重不公
就在服刑不足半月之际,三人先后就刑期提出上诉。8月31日,特区政府律政司收到第三答辩人周永康的动议通知书,要求上诉法庭证明有关案件的决定,声称该案是所谓的“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9月4日,第二答辩人罗冠聪则于提出上诉,理由亦同周永康。9月12日第一答辩人黄之锋提出上诉,妄称有关案件严重不公平。
被判监禁6个月的黄之锋,现正在壁屋惩教所服刑,由于他于96年出生,故踏入21岁后,惩教署便会安排他转至成人惩教院所服刑,预计今年12月中刑满出狱。至于第三答辩人周永康,他被判监禁7个月,现正在西贡壁屋监狱服刑,如行为良好,可获扣减三分之一刑期,预计可于明年1月初刑满出狱;被判监禁8个月的罗冠聪,现于大屿山塘福惩教所服刑,预计明年1月底出狱。
林郑月娥强调政府竭力维护市民权利,但违法必受制裁。(图源:香港橙新闻)
劣行引港人愤怒林郑月娥:违法必受制裁
对于黄之锋等人“占中”破坏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上诉庭早前于判辞中指直斥其“弥漫一股歪风”,“一些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的口号、鼓励他人犯法”,明言如判监不能以儆效尤,下次再有人犯同类罪行时,法庭会判得更重,以维护法治尊严。
反对派分子使黄之锋等人坐风流监,被批是在变相鼓励青年人违反法律、破坏香港秩序。“廿三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批评称,反对派议员滥用立法会议员的特权,令使黄之锋等人拥有特权,也使他们被判刑的吓阻性大减。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批评使黄之锋等人狱中继续鼓吹歪理邪说,有关做法教坏年轻人,社会各界要严词驳斥歪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兼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也批评这些人企图蒙骗下一代,“推人落火坑”。5日,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发表年报《香港刑事检控2016》,回顾去年的工作和重要案件。年报称,影响公共秩序的案件日趋暴力,立法会会议厅内外发生的暴力案件激增,情况令人忧虑,法院根据案情施以具有吓阻性的重刑,从而坚决表明要充分保护公众。
对于非法“占中”此类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损害香港法治的行为,特区政府也多次表示将严肃处理、不容妥协。今年3月,时任特首当选人的林郑月娥回应“占中”者被检控时强调,表示不会在法治方面妥协,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就任特区行政长官时她更表示,要准确、全面履行行政长官的责任,她会本着一如既往的迎难而上精神,无畏无惧地依法处理任何冲击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8月中旬,就3名违法“占中”分子近日被上诉庭改判入狱一事进行回应时,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去维护,但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海外网 侯兴川)